科研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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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 门 职 责


    科研处是负责学校科研工作的职能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科技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学校 科研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负责学校科学研究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二、负责组织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与管理工作;负责科 研成果鉴定、评价工作;负责科研成果奖评选、推荐和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

        三、负责省厅级科研平台的申报、建设及管理工作。 

        四、负责学校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 

        五、负责知识产权、科研统计年报、科研信息收集整理和 科研档案工作。 

        六、协调管理学术团体、学术交流活动。

        七、负责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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