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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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 门 职 责


    科研处是学校负责科研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科技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学校科研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负责学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科研平台的申报、建设及管理工作及校内科研机构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学校重点学科的建设、管理与考核工作;负责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的遴选及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与管理工作;负责科研成果鉴定、评价工作;负责科研成果奖评选与申报推荐工作,年度科研成果统计等工作。

    五、负责学校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

    六、负责知识产权、科研统计年报、科研信息收集整理和科研档案工作。

    七、协调管理学术团体、学术交流活动。

    八、负责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服务地方办公室

    服务地方办公室是学校开展对外合作与服务地方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开展研究,为学校对外合作与服务地方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负责拟定学校对外合作与服务地方工作规划,完善工作制度、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充分调动各单位对外合作与服务地方工作积极性,指导协调二级学院开展对外合作工作。

    三、负责与上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络工作,推动学校与政府、高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密切联系,积极争取社会资源。

    四、负责学校与地方合作和社会服务工作;负责相关合作协议的签署与组织实施。

    五、负责学校科技成果的推广与转让(化)工作。

    六、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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