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档办函[2022]191号)要求,现对我校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拟申报奖励的科技成果,应是履行了立项与结项程序的非涉密科技成果,符合《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档发〔2018〕17号)第五条规定的奖励范围,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审查验收。
2.成果申报须是已经结题的课题项目,包括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工作报告、研究报告、验收证明、查新报告、推广应用证明等。
二、申报时间
申报者于10月5日前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和扫描件报送科研处邮箱kyc@sdmu.edu.cn。
联系人:李彧钦 赵扬 电话:88617867
科研处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