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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05-20  点击次数:[]

    各部门、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全社会文化创新意识,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开展第五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省2019年以来完成的具有较强实践性、创新性和示范性,且无法律纠纷的文化创新成果。往届获奖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二)表彰名额

    全省共表彰30项文化创新优秀成果。

    二、评选条件

    1.在乡村文化振兴和公共文化服务中运用先进模式实施创新,拓展服务功能,提高公共文化管理运行与服务水平。

    2.在艺术演出和制作中应用先进科技创造新的表现形式,积极探索新的表现手法,增强艺术表现力和舞台感染力。

    3.在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中应用高新技术,培育发展新兴文化和旅游业态,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文化和旅游消费升级,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新旧动能转换。

    4.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理念,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

    5.在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执法中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模式实施有效管理,提高市场监管、执法水平,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6.在文化科技中围绕关键环节进行攻关,形成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实现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发挥文化科技对文化建设的重要支撑作用。

    7.在文化和旅游人才培养中应用先进理念,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发挥教育在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后备人才储备的主阵地作用。

    8.在传统文化传承弘扬中加强挖掘、梳理和阐发,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9.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运用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提高运营效率和工作水平。

    10.在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中,探索创新新领域、新模式,不断提升齐鲁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程序。学校上报前将对推荐项目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推荐项目的基本情况等,待公示无疑义后进行上报。

    (二)严格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将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进行,突出实绩导向。严把政治关、条件关、审核关,以确保推荐程序的规范性和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三)请拟申报该奖项的老师,按时、保质准备推荐材料,确保工作进度。推荐材料: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成果介绍及技术评价证明、应用证明等相关附件的纸质材料一式10份)。。项目成果介绍不少于3000字,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实施背景、总体目标、主要措施、创新点、应用推广、社会经济效益等。图片分辨率为300DPI以上、大小为3M以上。视频格式为AVI或MPEG、尺寸为1920*1080、时长为5-10分钟,画面清晰、视频顺畅。

    请拟申报该奖项的老师于2021年6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电  话:89638019

    邮  箱:kyc@sdmu.edu.cn

     

    附件:1.关于印发《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

    的通知

    2.第五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申报表

     

                     2021年5月17日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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