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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山东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0-11-26  点击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山东省科技厅近日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现转发如下,详情请见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0/11/17/art_13360_10023953.html,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申报:

    1.请各提名单位(专家)对本单位(本人熟悉领域)拟申报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优秀项目(人选)进行组织和遴选,原则上提名国家科技奖项目应获得过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请参考国家科学技术最高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申报书内容格式(见附件),完成提名书初稿,相关应用证明等附件材料可暂不提交。请于2020年12月8日前将纸质版提名书4份(可暂不加盖提名单位公章)和电子版送至省科技厅1416房间。

    2.我办拟于12月中旬,组织专家对有关项目进行指导和遴选,确定提名2021年度国家科技奖项目(人选)。

    3.按照国家科技奖励办工作时间安排,2021年上半年正式报送国家科技奖励提名材料,具体要求以国家奖励办正式通知为准。

    山东省科技厅联系电话:(0531)66777227、66777212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1416室

    科研处电话:89638019

     

                         科研处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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