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近日,中国法学会发布了“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及提名奖若干名。
二、申报人范围
年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均可以申报。
作品作者数超过3人的,以课题组名义申报,第一署名人应符合年龄要求。(作者或第一作者于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
三、作品申报范围
在2015年4月1日到2018年3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公开发表的专著或论文(专著正文不少于8万字;论文不少于8000字,专著或论文限报一项)。
作品内容应当:(1)属于中国问题;(2)理论联系实践。
获得该年度“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一等奖的论文自动获得“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参评资格,并直接进入终评程序。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申报材料包括:纸质作品(专著5本,论文提交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的复印件5份),《第六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申报表》7份。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至:ghxykyc@sina.com。
2018年4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科研处268办公室。
联系人:蔡梦雨 联系电话:89638019
科研处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