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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18年度山东省机械工业科技进步奖的通知
    2018-03-23  点击次数:[]

    各部门、单位:

    近日,山东省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协会发布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山东省机械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的通知,依照《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机械工业科研与新产品开发、标准、工艺、电子信息技术应用、工程设计(包括勘察设计优秀QC小组)项目成果和优秀论文。

    二、申报范围

    1、原则上受理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31日前鉴定(验收)或评价并经应用的科技成果。其中:车辆产品应是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目录内产品,要提供公告号及申报产品技术参数表。

    2、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上交流的学术论文。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为A4开本竖装(胶装,不要用塑料夹),相关附件与申报书合装成册,其大小规格与申报书一致,一式四份;填写“山东省机械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项目登记表”(见附件一),纸质一份。同时提交所有材料电子版至邮箱ghxykyc@sina.com。

    (一)成果类

    1、申报科研与新产品开发类科技成果的,应填写《山东省机械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见附件二),同时提供以下附件:

    (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证书、第三方科技评价);

    (2)应用证明;

    (3)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

    (4)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

    已申报2018年省科学技术奖和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可继续申报省机械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可按省和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的申报格式报)。

    2、申报标准类科技成果的应填写《山东省机械工业标准、工艺科技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三),同时提供以下附件:

    (1)属产品标准的成果附件:

    ①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或发布公告;

    ②产品标准文本;

    ③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18个月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④标准实施情况总结。

    (2)属采用国际标准的成果附件:

    ①主管部门对本单位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认定证书;

    ②标准文本;

    ③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18个月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④标准实施情况总结。

    (3)其它标准成果的附件:

    ①主管部门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主持(签字)的验收或审查材料(纳入管理部门验收或审查计划的,需报请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或审查);

    ②标准文本;

    ③必要时附有效期内(18个月内)的试验或检验报告;

    ④标准实施情况总结。

    3、申报工艺类科技成果的应填写《山东省机械工业标准、工艺科技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三),申报书后附以下附件:

    (1)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验收)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主持(签字)的鉴定(验收)证书[纳入主管部门鉴定(验收)计划的,需报请主管部门组织鉴定(验收)];

    (2)应用证明;

    (3)工艺试验报告;

    (4)必要时,附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

    4、申报电子信息技术应用类成果的应填写《山东省机械工业电子信息技术应用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四),申报书后附以下附件:

    (1)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验收)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主持(签字)的鉴定(验收)证书,[纳入上级主管部门鉴定(验收)计划的,需报请主管部门组织鉴定(验收)];

    (2)使用证明;

    (3)项目测试报告;

    (4)必要时,附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

    5、申报工程勘察设计类成果的应填写《山东省机械工业工程设计项目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五)。其中:申报勘察设计优秀QC小组的应填写《山东省机械工业勘察设计优秀QC小组成果报告单》(见附件六)及小组的成果报告、成果效益证明、小组活动原始记录复印件、小组成员名单。

    (二)论文类

    凡申报论文类的应填写《山东省机械工业优秀论文申报书》(见附件七),申报书后附论文(中文,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

    四、申报时间

    请于2018年5月17日前提交相关材料至科研处268办公室,相关信息电子版发送到ghxykyc@sina.com。

    联系人:蔡梦雨 联系电话:89638019

    科研处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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