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近日,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乡村振兴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国家及地方乡村振兴战略,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理论创新与实证研究,推动社会科学为新时代济南乡村振兴服务,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服务。
二、研究方向
申报者参考“2023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乡村振兴专项申报指南”(附件1)进行选题。
三、申报要求
1.本年度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报重点课题的负责人原则上需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或主持完成过市厅级及以上研究项目。
2.拟申报的老师,认真填写《2023年度乡村振兴专项课题申报书》和《2023年度乡村振兴专项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3),并于2023年7月7日前,将纸质申报书、活页一式5份报送至科研处268。同时,将申报书、活页电子版(以“申报书/论证活页+单位+负责人姓名”作为文档名称),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sdm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四、结项要求
1.课题研究期限原则上为1~2(明确时限)年(以获批立项时间为开端);确有必要延期的,按程序申请报批,原则上只能延期一次,时限不超过半年;逾期未结题者,将进行撤项处理,两年内不得申报该课题。
2.重点课题结题提交2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1份,并至少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省级党校或本科院校学报、其他类核心期刊发表不少于3000字的文章1篇,或在副省级以上党报发表不少于1800字的理论文章1篇。
3.一般课题结题提交1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1份,并至少在省级以上科研单位主管主办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不少于3000字的文章1篇。
4.研究成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免于结项评审,直接认定结项:(1)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或转载;(2)被国家、省规划办作为重要成果采纳;(3)被副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采纳;(4)发表SSCI、CSSCI论文。
5.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均应注明“2023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乡村振兴专项”字样,并标注课题名称和编号,否则无法作为结项成果、不予资助。
联系人:曲童 联系电话:89638019
附件:
1.2023年度乡村振兴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2.2023年度乡村振兴专项课题申报书
3.2023年度乡村振兴专项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2023年度乡村振兴专项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