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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3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2023-05-04  点击次数:[]

    各部门、单位: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新时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职责使命,紧密结合新情况新要求,着力加强行业重大战略和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更好地为管理决策服务、为事业产业发展服务。

    二、选题范围

    围绕《2023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详见附件1)所列选题进行申报,项目名称可在选题框架下进一步细化或拓展。对自拟选题的课题申报不予支持。

    三、申请条件

    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面向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相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实行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一)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及以上管理职务,并组建3到6人(包含项目负责人)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均须实质性参与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以上职称(职务)要求的,须由两名具备申报资格的同行专家推荐。

    (二)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有尚未结项的广电总局社科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个项目;一个项目只能明确一个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单位。

    (三)凡申报国家其他项目者,不得以同一选题申报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

    四、数量要求

    本项目为限项申报,我校限申报30项。

    五、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专著等。项目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成果为专著的,研究周期为2年。资助金额一般为5万元(具体见立项通知书)。项目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广电办发〔2020〕144号)进行管理。

    六、申报流程

    请拟申报的老师,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2)、《论证活页》(附件3),并于2023年5月24日前,将纸质申报书一式3份,活页一式7份,报送至科研处268。同时,需将申请书word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sdmu.edu.cn,邮件主题、申请书请以“申报人姓名+山东管理学院+2023申请书”命名。逾期不予受理。

    立项结果将在广电总局官网公示,请随时关注。

     

    联系人:刘宇     联系电话:89638019

     

    附件:

    1、2022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

    2、2023年度国家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

    3、2023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科研处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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