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科研项目 >> 正文
    关于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的通知
    2023-04-29  点击次数:[]

    各部门、单位:

    近日,山东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3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以下简称省软科学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联合项目和一般项目4类。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的全职人员,或为与申报单位签订工作合同人员,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二)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一般应具备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学术水平较高,在项目研究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重大成果;或实践经验丰富,在项目应用领域具有10年(含)以上省级决策部门工作经历等。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受学历、职称、资历等限制。

    三)申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在同一年度仅能申报1项省软科学项目,且在申报时无在研省软科学项目。2018年(含)至今未通过省软科学项目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2023年省软科学项目。

    (四)申报项目应覆盖指南确定的研究内容,有明确的理论创新或决策咨询价值,预期研究成果应明确具体。

    (五)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2〕6号)要求,项目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

    (六)为避免一题多报和重复立项,申请同年度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级社科类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软科学项目。

    (七)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省软科学项目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凡以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三、申报流程

    (一)本项目申报需通过科技云平台中(登录网址:http://cloud.sdstc.gov.cn/,下同)进行申报。已有账号的老师,使用原账户进行登录填报。还未申请账号的老师,请登录系统,根据系统要求申请账号,并及时联系科研处进行账号单位绑定。申请绑定单位时请注意,单位选择“山东管理学院”,不要选二级单位、部门。

    (二)本次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请拟申报的老师,登录个人申报账户,并于2023年5月17日前,根据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完成在线填报。逾期不予受理。请拟申报的老师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由于上传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项目负责人自行负责。

    (三)根据工作需要,指南内容在科技云平台中发布。请登录http://cloud.sdstc.gov.cn/查看。

    (四)申报项目受理后,在立项评审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材料。

     

    联系人:刘宇     联系电话:89638019

     

    科研处

    2023年4月29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