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近日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定位
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定位于“鼓励探索、突出原创,聚焦前沿、独辟蹊径”,围绕我省八大发展战略和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重点支持研究基础好、创新实力强的领军科技人才及科研团队,围绕学科发展前沿交叉、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深入系统地开展引领性、战略性和原创性研究,推动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
二、项目类别
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设置原创探索、技术支撑和战略跟踪三类,项目下设课题。
三、申报要求
(一)本次申报均以指南中的课题为单元进行申报。(详见申报系统附件)
(二)鼓励牵头申报单位通过产学研用方式与省内外单位联合申报,参与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牵头单位应对参与单位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联合各方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和经费(包括自筹经费)。课题的牵头及参与单位不得少于2家,原则上不超过3家。
(三)优先支持申报单位围绕课题研究开展实质性国际科技合作,提升学术水平,培养优秀人才。
(四)课题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全职科研人员,是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相关的研究经历和创新能力,拥有较强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五)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有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或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已申报当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
(六)申报课题应符合指南中课题确定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要求,具有较强的创新性,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同一个课题不得在不同主管部门多头申报。与已完成或在研的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研究内容、指标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七)课题实施周期一般3年,不超过5年。执行期从立项下达之日起计算。
四、资助计划
重大基础研究省财政资助总经费预算为10000万元,拟支持项目20个左右,每个课题平均支持强度200-300万元左右。申报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据实编报预算。立项后,财政专项资金实际资助额度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项目申报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sdstc.gov.cn/nsf/)在线填报,已有账号的老师,可直接登录平台申报,没有账号的老师需自行申请账号然后联系科研处进行账号绑定。
(二)项目网上申报提交时间为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24日,拟申报的老师,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根据系统提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并于在2021年5月24日前完成填报,逾期填报无效。
六、注意事项
(一)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在项目申报、评审等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项目申报、立项等代理服务工作;不提倡、不建议申报单位有偿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中介服务。请各申报单位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严重侵犯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名誉和损害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利益的行为,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根据工作要求,指南内容等附件在科技云平台内发布。请登录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查看。指南内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公开传播,违反规定者将取消当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申报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记录。
七、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科技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31-66777094
业务咨询电话:0531-66777033、66777204
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边哲、刘宇
联系电话:88617867
科研处
2021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