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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0-05-26  点击次数:[]

    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技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在文化和旅游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增强文化和旅游发展活力,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2020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项目应围绕文化和旅游发展重大战略和现实需求,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行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技术集成应用创新,促进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发展,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项目行业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艺术创作生产,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等。

    二、申报资格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60年4月30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

    (二)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具有前期工作基础。

    (三)项目申报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团队应聚焦行业问题,整合相关领域优势创新团队,明确项目目标、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填报《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二)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推荐。

    (三)文化和旅游部在受理推荐后,组织形式审查和评审,择优遴选入项目储备库后委托实施。

    四、申报说明

    (一)鼓励“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人和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二)项目实施期为1—3年,经费额度为20万元左右。

    (三)本次实行限额申报,全校限申报一项。

    (四)请拟申报的老师,认真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并于6月10日中午12点前,以部门为单位,将纸质申报书(一式4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sdm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宇、王战友

    联系电话:88617867

     

    科研处

    2020年5月26日

     

    附件: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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