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科研项目 >> 正文
    关于申报2018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的通知
    2018-04-02  点击次数:[]

    各部门、单位:

    近日,山东省社科联合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2018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分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

    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主要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面向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或省直高校等科研机构征集科研题目,委托专家团队开展研究,为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是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根据社会科学研究需要而设立的课题。

    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设若干项(不接受单独申报)。年度课题设90项,其中经费资助课题60项,经费自筹课题30项。

    专项课题全部为经费资助课题,包括十九大精神研究专项课题10项,重大儒学研究专项课题6项,沂蒙精神研究专项课题10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20项。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山东发展状况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现实性和学术前沿性问题,具有组织或参与课题研究的能力、精力和时间;

    3.已承担省社科联课题及项目尚未完成结项者,不能申报本年度本课题。

    4.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课题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省社科联本年度设立的其他各类课题及项目。

    5.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申报者应具有正高级职称,省直实际工作部门申请者须有本单位负责同志的推荐证明方可申报。

    6.重大儒学研究专项课题申报者应是省内各高校、党校、社科院等科研机构和省直、市直实际工作部门的在岗在编工作人员,具有高级职称,不具有高级职称的须有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须有推荐书)。

    7.课题研究成果主要形式为课题报告、论文、专著等。

    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研究成果须具备以下2个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1)获得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采纳;(2)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或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2篇阶段性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报送有关部门、领导或公开发表时应注明“2018年度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字样。

    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研究成果须具备以下3个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1)获得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采纳;(2)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1篇阶段性成果;(3)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公开出版专著。课题研究成果在报送有关领导、公开发表、出版专著时应注明“2018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立项课题”字样。

    三、选题方向及要求

    申报者可参考《2018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指南》(附件1)所列题目的方向、范围和领域选题,或结合本人(课题组)已有的研究基础和方向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课题完成时限为1年。立项课题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确有特殊原因须申请延期的,延期不允许超过半年。延期半年仍不能完成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课题负责人3年之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联任何课题。

    我校实施5项限额申报,请各位欲申报此项目的教师将《2018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请书》(A4稿,A3纸双面印刷,封面纸质同内页纸质,骑马钉中缝装订,一式6份)及《2018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请活页》(匿名)书面材料(A4纸双面印刷,一式6份)于2018年4月17日前报送至科研处265办公室。

    联系人:边哲 联系电话:88617765

    附件:1.2018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指南

    2.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申请书

    3.年度课题申请书

    4.十九大精神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

    5.重大儒学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

    6.沂蒙精神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

    7.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

    8.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请活页

     

    科研处

    2018年4月2日

    • 附件【附件1-8.zip】已下载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