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近日,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发布了2017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现结合我校2017年省社科规划预申报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的年度项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研究、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协同创新研究、省社科规划青年学者重点培养计划、山东人才发展研究、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共山东省地方党史研究、统一战线理论研究、社科普及应用研究、青少年研究、金融研究、会计研究、外语研究以及旅游发展研究等专项申报工作在前期预申报过程中均已完成,后期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2017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附件2)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本次新增的专项有:
1.“省社会科学规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专项”。课题完成时限为2017年年底。我校限报3项。
2.与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联合设立“齐鲁文化走出去研究专项”,课题研究时限为1年,我校限报3项。
3.与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设立“互联网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研究时限为1年,我校限报3项。
4.与省艺术研究院联合设立“山东传统艺术传承与创新研究专项”,课题研究时限为1-3年,我校限报3项。
5.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合作设立审判研究选题,主要围绕人民法院工作和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实证性研究,以提高人民法院工作的科学化水平,鼓励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联合申报。申报不受是否承担在研国家社科基金以及除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以外的其他省级研究项目的限制,不受各单位年度项目推荐指标的限制。
新增专项选题详见课题指南。
请有意向申报上述新增专项的教师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及《2017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附件2)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其中,《2017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条目主要规定的是研究范围和方向,不是具体题目,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
三、申报办法
1.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特就2017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2)承担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年度项目(研究专项有特别规定的除外)。省社科规划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3)申请同年度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4)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2.本年度项目经费来源分为资助和自筹。申报者应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认真做好经费预算。一般项目资助3至5万元,重点项目资助5至8万元,申报自筹经费项目,必须出据单位经费资助证明,资助额度不能少于1万元。单位自筹经费不能落实的,不得申报。
3.申报人应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和《活页》(附件4)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4.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四、截止时间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申报材料包括:《活页》和《申请书》(一律用电脑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一份,申请书7份)。请拟申报老师于规定日期前将申报纸质材料报送至学校科研处268房间,同时将电子申报材料发至ghxykyc@sina.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王战友 88617867
科研处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