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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贵州省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国学单列课题的通知
    2017-05-08  点击次数:[]

    各部门、单位:

    近日,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称“贵州省社科规划办”)与贵阳孔学堂文化传播中心(下称“贵阳孔学堂”)共同出资,设立“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国学单列课题”(下称“国学单列课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选题

    本次申报的国学单列课题包括重大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三个类别。

    (一)重大课题:共确定10个选题,选题名称为最终研究成果名称,申请人不能自行设计题目,也不能另加副标题;每个选题原则上通过招标方式确立1项,具体选题名称及编号如下:

    1、新时期儒学经典体系构建与儒学经典汇校

    2、《岳麓书院藏秦简》(壹、贰)再整理与综合研究

    3、儒家心学与工夫论的哲学重构

    4、基于事的世界:从形上的视域考察

    5、儒家政治哲学核心范畴研究

    6、阳明学与中国各地域文化的系列研究

    7、阳明心学与当代社会心理学研究

    8、近代中国阳明学的学术史研究

    9、岭南心学文献的整理与研究

    10、平安道研究——易学与儒道平安思想及其社会治理价值

    (二)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申请人应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主确定选题。选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资格

    (一)课题管理单位须具备的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课题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

    2、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较多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及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

    3、重大和一般课题申请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青年课题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青年课题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9周岁(1978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4、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在《申请书》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5、近3年内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的不能申请。

    三、课题要求

    (一)成果形式及字数:成果形式包括专著、译著、工具书和软件等。重大课题成果正文字数原则上要求30万字以上,一般课题成果正文字数原则上要求25万字以上,青年课题成果正文字数原则上要求20万字以上。

    (二)研究期限:从立项通知发布之日算起,一般为2-3年,截至2020年8月31日。

    立项课题逾期未能完成,原则上不再延期,作撤项和公开通报处理,课题负责人应退回课题资助经费。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课题负责人应在完成时限前提出申请,经贵阳孔学堂批准可延期一次最多1年,到期仍未完成,作撤项和公开通报处理,课题负责人应退回课题资助经费。延期课题的成果通过鉴定验收后,结项等次原则上定为合格。

    (三)结项要求:提交鉴定申请结项前,重大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2篇论文,在《孔学堂》杂志发表1篇论文;一般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2篇论文;青年课题负责人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在CSSCI来源期刊和《孔学堂》杂志各发表1篇论文;所有公开发表论文均须标注“贵州省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国学单列课题阶段性成果”。

    (四)成果质量: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朴实,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反映当前国学研究前沿水平,体现相关领域领先水准。

    (五)出版要求:课题成果须经省社科规划办审核结项同意出版后方可公开出版,擅自提前出版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课题组应退回课题资助经费。对通过结项,鉴定等级为“优秀”和“良好”的成果,孔学堂书局享有优先出版权。

    四、资助经费

    (一)重大课题每项资助经费45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30万元,青年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5万元。

    (二)课题经费分三次拨付:立项时拨付5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20%,课题结项鉴定过关后拨付30%。

    课题经费有三种拨付或报销方式:

    1、直接拨付给课题组,不用票据报销,但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

    2、直接拨付给课题组,课题组持相关票据到贵阳孔学堂报销。

    3、拨付给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按所在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办理。

    (三)成果第一次鉴定等级为“不合格”且无修改基础的,直接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退回课题资助经费;成果第一次鉴定等级为“不合格”但有修改基础的,课题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进行二次鉴定,二次鉴定如通过验收,则拨付剩余资助经费,结项等次原则上定为合格,如仍为“不合格”等级,则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退回课题资助经费。

    五、相关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要发扬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学风,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贿赂评审专家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公开通报批评;如果立项,一律撤项并公开通报。

    (二)课题申请人填报的前期研究成果,在知网、维普网等知名网站应能查询到,不得填报刊载层级较低、待发表的成果。凡填报不实或填报待发表成果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公开通报批评。

    (三)课题一经立项,随即签定合同,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四)一个课题原则上只能有一位课题负责人。多人参与申报的课题,应明确一位课题负责人,申报材料由课题负责人填写并承担相应责任,未明确负责人或填报多位负责人的申请不予受理。

    (五)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作如下限定:

    1、课题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国学单列课题,且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项国学单列课题的申报。

    2、在研的国学单列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国学单列课题。

    3、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国学单列课题的申报,在研国学单列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项国学单列课题的申报。

    4、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学单列课题。

    5、凡在内容上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

    六、材料报送

    (一)各单位申报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申请书》和《活页》纸质稿原件一式六份。计算机填写,A3纸(29.7*42厘米),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稿一份,请发送至邮箱ghxykyc@sina.com,须与纸质文本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二)申报时间:申报材料需于2017年6月12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七、本申报公告未尽事项,按《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黔宣发〔2011〕8号)、《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国学单列课题管理办法》(黔宣发〔2016〕11号)和课题立项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联系人:王战友 88617867

    科研处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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