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近日中国教育学会发布了《关于征集第五批教育科研体育与卫生(国防教育)专项课题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7〕76号)等文件精神,主要围绕加强学校体育与卫生工作,增强学生体质健康,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充分发挥科学研究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教育科学为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为建设教育强国服务。
二、申报要求
(一)严格有关规定。申报课题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相关规定;与本地区、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实际相结合,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充分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体现教育科研活动的群众性;课题内容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以问题为导向,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教育水准的研究成果。
(二)具有指导意义。申报课题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研究计划切实可行,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三)符合资格要求。课题申报人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经验。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应为中国教育学会个人会员。
(四)不得一题多报。课题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一题多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课题。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在学会没有在研或未完成结项工作的课题。
(五)必要经费保证。课题申报人能够筹措课题补充经费并具有必要的研究条件,能够切实承担起组织课题研究的责任。
(六)做到诚实守信。所申报课题不得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已立项则撤项并通报批评,同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课题评审
中国教育学会委托下属体育与卫生分会负责对申报立项课题进行初审、二审,终审由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负责。
(一)初审:对所申报的课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按学科(专业)进行分类,进入复评。
(二)二审:邀请相关专家对所属学科(专业)课题进行匿名评审,同时按一定比例进行推荐。
(三)终审:汇总二审结果,由学术委员会进行终审。
对通过终审的拟立项课题在中国教育学会官网进行为期两周的公示。
四、课题立项及资助
(一)课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颁发《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专项课题立项通知书》。
(二)本次立项课题总数不超过25个,其中重点课题不超过5个。
(三)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课题2万元,一般课题1万元,课题负责人要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不足部分自筹。
五、课题管理
(一)中国教育学会委托下属体育与卫生分会负责专项课题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专项课题申报、评审(初审、二审)、日常管理、提供专业指导和学术咨询、组织学术交流、科研成果推广等。
(二)严格执行《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各项规定。不得以“中国教育学会总课题组”等名义开展活动,不得借课题研究之名谋取不当利益。如有违规情况发生,通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撤销课题,研究经费由所在单位督促追回并列入黑名单,当事人不得再参加中国教育学会的任何活动。
(三)课题研究原则上要求二年内完成。课题负责人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计划开展研究,按时完成任务;获准立项课题的《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专项课题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和《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专项课题立项通知书》(以下简称《立项通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六、申报办法
请拟申报的老师,认真填写《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3),并于2021年10月18日前,将纸质申报书(一式3份,两份装订,一份不装订)报送至科研处268,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word格式,以“山东管理学院+姓名+题目”命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sdm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宇
联系电话:88617867
附件:
1.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2.中国教育学会关于征集第五批教育科研体育与卫生(国防教育)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3.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专项课题申请书
科研处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