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近日,省科技厅发布了申报山东省高端制造装备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智能机器人)2017年度项目的通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三)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关键技术、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省自主创新及成果转化专项等省重大科技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
(四)与省科技计划已立项支持项目内容、指标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六)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项目须按期结题验收,确保实现预期目标,并按照规定要求提交科技报告。
(七)鼓励产学研相关单位联合申报;强化项目、平台、人才一体化建设,对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千人计划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入选领军人才牵头申报的项目,以及依托省级以上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支持。
二、支持方式
(一)省财政科技资金将采取无偿资助和后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对立项项目予以支持。
(二)凡企业牵头的项目须自筹配套经费,配套经费与省级财政科技扶持资金比例一般不低于2:1。
(三)同等条件下,对产业投资基金等金融和社会资本投资支持的项目优先立项;鼓励金融和社会资本对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立项项目跟进支持,符合条件的,优先给予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等科技金融政策支持。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流程
项目采取预申报制:
1.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一式12份(格式见附件2),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预申报材料通过主管部门盖章后推荐到省科技厅。
2.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预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审核,并通知初评审核通过的申报单位填报正式申报书(格式见附件3)。正式申报书一式10份(包括1份正本和9份副本,含电子版光盘)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ghxykyc@sina.com。
(二)申报时间
1.预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17年2月6-8日
2.正式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战友 88617867
科研处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