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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选拔校级科研机构负责人的通知
    2017-07-20  点击次数:[]
    截止日期

    各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特色学科建设工程的通知》安排,经所依托二级学院研究,“劳动关系研究所”、“公共安全技术研究所”等两个校级科研机构申请撤销;“政府与非盈利组织会计研究所”、“中小微企业成长研究所”及“职工健康数据管理研究所”等三个校级科研机构申请变更机构负责人,现予以公布。

    按照《山东管理学院特色学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规定,三个申请变更机构负责人的科研机构需要面向全校选拔负责人,负责人的基本条件是:我校的教授、副教授、任职2年以上的讲师、试用期满的博士研究生,或柔性引进的特聘教授,请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请,负责人要面向全校组建研究团队,团队原则上由两个以上学科的人员组成。有意申报的教师请填写《山东管理学院科研机构科研计划书》(见附件,一式7份),于2017年8月18日前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ghxykyc@sina.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连美、赵扬

    电 话:88617765、88617867

    附件:山东管理学院科研机构科研计划书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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