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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1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2018-01-12  点击次数:[]

    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管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鲁管院发〔2016〕78号)文件规定,学校启动2018年度山东管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与项目类别

    申报人应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十三五”时期国家、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学校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开展创新性研究。

    校级科研项目分为重点研究项目、一般研究项目、专项任务项目、科技扶贫专项项目。

    重点研究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不设申报指南,题目自拟。

    重点研究项目依据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基金、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人文社科、省自然基金、省社科规划等课题指南,以及我校学科建设、科研发展规划开展研究;鼓励进行跨学科研究,为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奠定基础。重点研究项目学校按照厅级项目对待。

    一般研究项目依据省高校科研发展计划、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济南市社科规划、济南市科技发展计划、济南市软科学等课题指南开展研究,重点扶持青年教师成长,培养青年教师主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进行创新性研究的能力。

    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学生管理与青少年研究专项、体育与艺术教育研究专项、社科普及应用研究专项、财经应用研究专项、外语研究专项、旅游发展研究专项、科技发展研究专项。学校将遴选出较好的专项任务列为专项重点任务。

    专项任务项目选题详见申报指南,申报者要紧紧围绕指南,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和研究基础进行选题,也可以自拟题目。

    科技扶贫专项针对学校对口认领的两个乡镇设立。

    二、项目资助额度与申报要求

    1.自然科学类重点研究项目资助经费0.8万元;人文社科类重点研究项目及专项重点任务资助经费0.5万元;一般研究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资助经费0.2-0.3万元;科技扶贫专项经专家评审后根据研究内容确定资助金额。

    2.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一项校级科研项目,不得作为同年度校级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参与其它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也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其它年度校级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与两项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

    3.主持在研厅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以上(含2项)者不得主持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4.不得以与已获立项的厅级以上项目类似选题重复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5.科技扶贫专项不受限制,可同时申报其他校级课题。

    三、结项要求

    重点研究项目和专项重点任务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一般研究项目和专项一般任务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

    为达到校级科研项目的培育目标,提高项目申报和研究的质量与水平,促进多出优秀成果,校级科研项目统一要求以论文形式结项,结项需满足《山东管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鲁管院发〔2016〕78号)。

    在项目研究周期内,项目负责人以同一或相关选题获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的,可直接办理结项。

    项目研究成果须注明校级科研项目类别、名称及编号,所有结项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山东管理学院”。

    四、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采用在线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方式,申报教师首先登录学校科研管理平台(外网地址:http://223.99.3.100:8000/business/login.jsp,内网地址:http://10.224.2.42/business/login.jsp)上传申报材料,初始登录账号和密码均为本人教职工工号,没有登录账号的教师请联系各单位科研秘书进行注册。

    2.2018年 3月15日之前,各单位、部门统一将申报材料(申报书、匿名活页、汇总表)纸质版(A4打印、左侧装订)送至科研处(科研办公楼268房间),《申报书》一式五份,《匿名活页》一式十份,汇总表纸质版要加盖单位、部门公章;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hxykyc@sina.com;纸质材料与在线申报材料须保持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认真选择研究课题,组织科研团队,做好课题论证,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联系人:吴松润 电话:89638019

     

     

     

    科研处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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