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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校级科研机构、科研团队的通知
    2023-03-31  点击次数:[]

    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管理学院科研平台建设实施办法》以及工作安排,现启动新一批校级科研机构、科研团队的遴选建设工作,现将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原则

    科研平台建设坚持“聚焦学科、突出特色、服务需求、统筹推进”的原则,坚持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促进学校科研平台高质量发展。

    、申报条件

    校级科研机构、科研团队的申报条件如下:

    (一)研究方向明确。科研平台的研究方向须与学校在建的高水平学科重点研究方向一致,并具有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和中长期研究目标。

    研究方向已经包含在厅局级及以上级别科研平台的机构或团队不再进行重复立项建设。

    (二)科研能力突出。科研平台主任应富有创新精神、学术视野开阔、组织协调能力强,须为我校具有高级职称的教职工或者是试用期满的博士。

    1.科研平台主任近五年科研须满足以下条件中任意二项或任意一项满足两次: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带资科研项目1项;

    (2)在本学科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发表 C 类及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 B 级及以上本学科学术著作 1 篇(部);

    (3)主持横向科研课题到账经费人文社科类累计达到 40 万元,自然科学类累计达到80万元;

    (4)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 项;

    (5)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取得C级及以上级别应用研究成果1项。

    2.科研团队负责人近五年科研须满足以下条件中任意二项或任意一项满足两次: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1项;

    (2)在本学科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发表 C 类及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 B 级及以上本学科学术著作 1 篇(部);

    (3)主持横向科研课题到账经费人文社科类累计达到 25 万元,自然科学类累计达到50万元;

    (4)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获厅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 项;

    (5)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取得D级及以上级别应用研究成果1项。

    (三)科研梯队结构合理。校级科研机构须明确至少 2个主研究方向,总人数不低于5人,最多不超过10人;校级科研团队须明确至少1个主研究方向,总人数不低于3人,最多不超过5人。具备一定的科研场地和软硬件条件。

    (四)每位教师(包括科研平台负责人)只能参与1个校级科研平台,研究团队人员与其他校级科研平台人员重复的不予支持建设。在建的厅局级及以上科研平台负责人不能担任校级科研平台负责人。

    (五)科研平台以“山东管理学院***研究所/中心”命名,团队以“山东管理学院***研究团队”命名。

    (六)与校外单位联合设立的科研平台,应有明确的合作协议,合作方能够提供连续的研究经费支持,并进入学校财务账户,主要成员应为我校在职人员。

    (七)科研机构、团队的建设任务应不低于《山东管理学院科研平台建设实施办法》的最低要求。

    三、申报程序

    1. 遴选申报。各二级学院(部)围绕学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学科建设目标,依据指南(附件1)统筹规划科研平台建设,面向全校征集科研平台负责人,组织填写《山东管理学院科研机构计划书》(附件2)或《山东管理学院科研团队计划书》(附件3)。

    2. 依托单位审核。各二级学院(部)对所申报科研平台的研究方向、学术价值、建设目标等进行论证、修订后,签署推荐意见,报送学校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3.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审核。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对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出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机构和团队。

    4. 答辩评审。学校组织专家组以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审。申报科研平台须对其组建基础、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学术特色、研究优势等做出陈述。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立项建设。答辩评审结果经学校研究批准、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下达立项建设计划。

    四、材料提交要求

    以学院(部)为单位,在4月10 日之前,将《山东管理学院科研机构建计划书》、《山东管理学院科研团队计划书》一式五份以及科研平台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两份报送至明德楼26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kyc@sdmu.edu.cn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乃文、迟萍萍

    2.联系电话:89638019

    附件

    1. 山东管理学院校级科研机构、科研团队研究方向指南

    2.山东管理学院科研机构计划书

    3.山东管理学院科研团队计划书

    4.科研平台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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