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管理学院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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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五届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2017-03-21  点击:[]

 

各部门、单位:

近日,中国法学会发布了第五届“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奖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条件

1、参评科研成果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对立法和司法实践有一定参考价值。

2、参评的科研成果,无论是个人独立完成,还是合作完成,所有作者年龄均限于197211以后出生。

3、每人限申报一项。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且需征得其他合作作者的同意。

为鼓励独创,如出现合作研究成果第一署名人以外的其他作者同时申报了独著成果,该合作研究成果即不能参与评奖。

4、参评科研成果必须是刑事诉讼法学领域的学术论文或专著,专著不含教材、大纲、译著、论文集、案例集、工具书、综述、普法读物。

5、参评的科研成果必须是201511日至20161231期间公开出版、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

二、评奖等级

本次评奖分论文奖和专著奖两类

论文奖:一等奖13篇、二等奖35篇、三等奖510篇。

专著奖:一等奖12部、二等奖24部、三等奖46部。

三、评奖标准

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应是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理论创新意义和实践意义,符合学术规范、不存在著作权争议的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成果。

一等奖:学术上有创新,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受到同行专家重视和好评,对促进学科建设、提高科研水平起到较大推动作用,对解决现实问题有较高的参考价值或产生了积极效果。

二等奖:学术上有一定创新,受到同行和专家好评,对促进学科建设、提高科研水平起到推动作用,对解决现实问题有参考价值或已收到一定效果。

三等奖:在学术上有独到见解,对促进学科建设、提高科研水平起到推动作用,对解决现实问题有所帮助,并受到有关部门和同行专家的好评。

四、评奖程序和办法

1、申报人要认真填写《第五届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7),并提交参评成果(专著提交7本原件;论文提交7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及论文正文)和身份证影印件1份,在2017623之前向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提出申请并递交材料。

 

联系人:王彩霞  蔡梦雨   886178867

 

附件:第五届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

 

 

 

 

科研处   

2017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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