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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7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7-11-14  点击次数:[]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科研成果管理,做好2017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科研处拟对2017年度科研成果进行统计汇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此次统计对象为2017年度署名为山东管理学院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具体包括:

    1.论文统计:2017年度所有公开发表的论文(包括目前已投稿截止2017年12月底见刊)均在统计之列,包括论文题目、作者、期刊名称、刊期、期刊类别、期刊ISSN号等。

    2.著作统计:统计内容包括著作名称、作者姓名、出版社、出版时间、ISBN号和CIP数据等。

    3.获奖成果统计:统计内容包括科研成果名称、成果形式、成果完成人员及排名、完成单位、获奖类别及等级、颁奖单位等。

    4.专利成果统计:专利成果名称、发明人、专利号、专利类别等。

    二、统计及报送方式

    此次科研成果统计以二级学院和行政部门为单位,采用系统平台系统统计和表格统计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学校领导科研成果统计信息由办公室负责汇总、上报;各学院科研成果统计信息由各学院科研秘书负责审核上报,各行政部门科研成果统计工作指定本部门一位统计员负责审核上报。

    (一) 表格统计报送

    以部门为单位,各学院科研秘书和行政部门科研成果统计员汇总本学院和部门科研成果后,填写2017年科研获奖情况统计一览表(附件1)。将统计一览表电子版11月27日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ghxykyc@sina.com),同时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一式两份报送至科研处268办公室。

    (二) 系统平台统计

    此次科研成果统计新增系统平台进行统计(网址为http://10.224.2.42/business/login.do?actionType=loginoff)。登录名和密码默认为工号,每位提交科研成果信息的老师可以通过账号登录,按照系统指南(详见附件2),填报2017年所取得的所有科研成果。各学院科研秘书和部门指定信息统计员对本部门信息进行系统管理。新进教师上报科研成果,需先联系学院科研秘书或部门信息统计人员开设账号。

    各学院和行政部门以部门为单位,统计平台信息填报情况,如实填写统计人员信息表(见附件3),并在11月16日之前将统计人员信息表纸质版送至科研处268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上述论文、著作、获奖、专利等成果第一作者是我校教职工的,只统计一次,由第一作者登记上报。第一作者不是我校教职工的,注明我校职工所列位次(作者位次/总位次,比如2/3);

    2.各学院、各部门在统计时要做好科研成果原件的审核工作,如实填写科研成果统计表;

    3.纸质报送科研成果信息和系统报送科研成果信息要保持一致。

    本次科研成果统计是2017年度科研奖励的重要依据,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填报,确保统计工作按时、顺利地完成。

    联系人: 蔡梦雨

    联系电话:89638019

     

    科研处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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